尊敬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
如您未能按约还款(如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我行将依据《个人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约定,将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诉前调解机构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面谈、申请冻结各类支付账户或其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您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款项的催收,或向您提供至我行的联系人、近亲属、工作单位以及其他公开信息渠道询问您的有效联系信息,或请其代为转告业务相关事宜。当联系人、近亲属、担保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提出愿意代偿时,我行及受我行委托的诉前调解机构有权依据《个人借款合同》将还款所需必要信息提供给有代偿意愿的联系人、近亲属、担保人或其他有代偿意愿第三方。
委托期间,我行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在将信息提供给委托诉前调解机构前,我行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委托诉前调解机构收集和处理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行会与委托诉前调解机构签订服务委托合同,通过合同规范委托诉前调解机构履行委托合同的行为,并采取合法措施对其行为进行管理。
目前合同周期内,受委托逾期欠款清收诉前调解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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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联系方式 |
业务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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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湾谷数字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20-22280342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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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 |
020-38784271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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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越富嘉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020-83187204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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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绥爰律师事务所 |
020-83187204 |
资产保全服务支持 |
公告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862096699(境外)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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