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广银 > 新闻公告 > 重要公告 > 服务公告
关于商业汇票最长期限调整为6个月的提示
时间: 2022-11-29
【字体:
【打印】

尊敬的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2022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相关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请您在办理票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出票、承兑等)时注意票据付款期限,根据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调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自2023年1月1日起,我行系统将不再支持开立6个月以上期限的商业汇票。

  特此提示!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