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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贷
  定义
  针对借款人发放的,以抵押人(应为借款人或借款人关联方)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抵押作为担保方式(或辅以其他担保措施),用于满足借款人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适用客群
  持有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明的借款人。
 
  准入要求
  (一)借款人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借款人若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年龄须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含)。
  (二)抵押林权
  1、抵押林权须具备我行认可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林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林权证明,产权清晰无争议;
  2、抵押林权为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抵押人资质符合我行授信业务基本制度规定;
  3、抵押林权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且能够合法砍伐或流转。
 
  产品方案
  (一)融资期限
  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且授信项下和单笔单批贷款的贷款到期日均不得超过林地使用权有效期到期前2年(含2年);
  (二)抵押率
  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抵押林权评估价值的50%,若林权贷采取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或当地已出台相应林业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借款人符合中央或当地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等,抵押率可放宽至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
  (三)贷款用途重点满足借款人的林业生产经营、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等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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